伊莉討論區

標題: (健康與保養)[夜市美食熱量炸彈一次看!營養師:走超過2小時才能消耗][奇摩新聞][113.12.23]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10 小時前     標題: (健康與保養)[夜市美食熱量炸彈一次看!營養師:走超過2小時才能消耗][奇摩新聞][113.12.23]

不少人喜愛吃夜市美食!可是您知道熱量相當驚人嗎?營養師高敏敏就指出多種美食都要慢走兩小時以上才消耗掉熱量,比如一份鹽酥雞有600卡,必須慢走近3小時才能消耗掉,至於民眾最愛的珍珠奶茶一杯650卡,需慢走186分鐘消耗。
高敏敏在臉書整理了美食熱量圖鑑,她表示台灣人最愛的夜市小吃熱量很驚人,許多人以為邊走邊吃熱量不易累積,其實不然,她以60體重公斤的人為例,如果1小時慢走的速度達4公里來計算,吃一碗涼麵熱量約653卡,必須要慢走187分鐘、相當於3小時又7分鐘,才能真正消耗掉同等熱量。
此外,民眾最喜愛的飲料珍珠奶茶,一杯熱量高達650卡,必須要慢走186分鐘才能消耗;一份雞排熱量約630卡,相當於慢走180分鐘消耗的熱量;大腸包小腸一份也有582卡、蚵仔煎一份熱量516卡、一份臭豆腐的熱量高達565卡,要消耗掉同等熱量都必須慢走2至3小時左右。
除了高熱量,這些小吃為求美味,往往添加許多高鈉調味,衛福部建議每日鈉攝取量不應超過2400毫克,約6公克鹽,但小吃入口常超標,因此高敏敏建議逛夜市可選擇烤物如烤魷魚、烤玉米,避開裹滿麵粉的炸物,飲料則選無糖,並與親友分食,減少熱量攝取。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10.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