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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強制員工準備耶誕節交換禮物 [打印本頁]

作者: spedia02    時間: 2024-12-6 04:17 PM     標題: 強制員工準備耶誕節交換禮物

本帖最後由 spedia02 於 2024-12-10 11:15 AM 編輯

強制員工準備耶誕節交換禮物 有違反勞基法嗎?
可以幫找一些判例或是經驗嗎?

問過GPT,  回答的都是一堆不對的訊息,  是因為免費版本嗎??

補充一下具體的規定,以免有人看不懂"強制"
1. 所有員工必須參加,只有出差或是請假可以選擇a禮到人不到,或是b不參加
2. 禮物金額500元以上
3. 禮物編號, 放在自己的座位上, 抽完籤以後, 再去那個號碼的座位領貨

樓下的一堆人,說這就是社會,這就是群體,這就是現實,小員工要屈服,要吞忍,要迎合老闆喜好...你們說的都懂,也都做了30幾年了,但是這個社會一點都沒進步的原因是甚麼?

唉.....自由在哪裡, 100年前的黑奴, 應該也是一樣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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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mperchur    時間: 2024-12-7 07:22 AM

如果沒限制金額就隨便準備一下應就好了,畢竟很多公司都把它當成單位活動
作者: markcoke    時間: 2024-12-7 09:50 PM

我個人的想法是如果金額沒有很大的話~
就買一下過去會場請人代抽~
至於抽到什麼,或是有無把抽到的禮物交付到您的手上倒是其次~
重點在於有時候在職場上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得~
有時候花錢消除我們的一些煩惱,算一算還是值得的~
因為人生有許多我們值得留念的事物~
作者: ivanguo    時間: 2024-12-9 03:47 PM

公司是群體, 人與人交流不可缺, 如果連 禮物交換 這類的團康活動 都要拿著 勞基法 的放大鏡來檢視, 你真的不適合在公司上班........

去擺個小攤或自開店面或開計程車 都好. 自己一個人想怎樣就怎樣.
作者: kraie    時間: 2024-12-9 10:44 PM

勞基法沒規定要慶祝聖誕
尾牙、春酒甚至員工旅遊也是...
但是如果因為不參與相關活動而被減薪
那就是違法

不過公司往往會玩文字遊戲就是了
非常態薪資就能扣
比如說旅遊補助之類的...

個人是建議如果不太麻煩的話就參加吧...
除非你公司完全用不到人際關係...
作者: zeppelin26    時間: 2024-12-10 08:47 AM

"強制"是怎樣的用語呢?
這個活動應該是自由參加,沒人可以"強制"你作任何事,
如果不爽,連工作都不要做就好了,然後送離職單,
為何要為這個事煩惱?
換句話來說,工作場就是社會場,不過就是訂一個價格,各自準備禮物,然後抽。
以我以前的經驗,我都會買貴一點,然後換到很爛的,然後回家就進垃圾筒了。
如果你連這種程度都做不到,還想找勞基法,你還是回家給自已養吧。
就像你去買彩票,有人強迫你嗎?
然後錢都還打水漂了,還是有人玩啊!!!
所以別想太多,不想參加就不參加,別搞啥勞基法了。
如果你真的搞了,我想你應該也在公司很難混下去了。
作者: spedia02    時間: 2024-12-10 10:23 AM

zeppelin26 發表於 2024-12-10 08:47 AM
"強制"是怎樣的用語呢?
這個活動應該是自由參加,沒人可以"強制"你作任何事,
如果不爽,連工作都不要做就 ...

就像你去買彩票,有人強迫你嗎?----沒有人強迫
但是如果你的老闆規定 "所有人都要去買500元彩票,出差與請假(不一定會准假)的可以不用買"...如果你告訴我,你還會去買,真心佩服你的奴性
作者: zeppelin26    時間: 2024-12-10 12:10 PM

spedia02 發表於 2024-12-10 10:23 AM
就像你去買彩票,有人強迫你嗎?----沒有人強迫
但是如果你的老闆規定 "所有人都要去買500元彩 ...

如果不爽,連工作都不要做就好了,然後送離職單

補充內容 (2024-12-10 12:12 PM):
完全不奴了,放飛自我
作者: james1100222    時間: 2024-12-10 05:26 PM

強制是有點太誇張了
但既然是500元就能夠解決的問題
覺得就摸摸鼻子配合一下吧...
作者: fe40202    時間: 2024-12-10 08:09 PM

我公司也是曾經舉辦一個活動,不參加就是需要員工自己請假
我自己習慣做衡量,像是一個天秤一樣
小天秤是「參加活動」跟「自己請假」哪個比較划算?
大天秤就是「離職」跟「接受活動規則」那個比較划算?
我是認為這很難扯到台勞悲哀、奴性員工的話題,但祝你順利據理力爭,成為不請假也不參加活動的人

作者: sbaby00    時間: 2024-12-10 08:18 PM

本帖最後由 sbaby00 於 2024-12-10 08:24 PM 編輯

根據您描述的情境,這樣的活動可能涉及以下幾點與《勞動基準法》相關的問題:

1. 是否強制性參加
法律問題:若活動強制所有員工參加,可能會影響員工的自主選擇權,特別是活動並非工作相關的必要行為。如果員工參加活動需要佔用非工作時間,則這段時間應視為「工作時間」,雇主需支付薪資或加班費。
解決建議:將活動改為「自願參加」,或明確活動安排在工作時間內,避免勞資爭議。
2. 禮物金額要求
法律問題:要求員工購買價值500元以上的禮物,可能涉及「變相扣薪」或「強制消費」,這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6條的規定(禁止非法扣減工資)。
解決建議:
禮物應以自願為原則,讓員工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以及準備的金額。
公司可考慮提供部分補助,或完全由公司承擔禮物費用。
3. 禮物交換流程
法律問題:流程本身無直接法律問題,但需考慮是否對不參加者造成心理壓力或歧視。
解決建議:設計活動時應包容不參加者,避免讓其感到尷尬或被孤立。例如,對選擇「a 禮到人不到」的員工,禮物可由同事代領,並由公司統一轉交。
綜合建議
自願參與原則:避免強制參與,尊重員工的意願。
禮物經費支援:若經費問題是爭議點,公司可考慮提供補助或改由公司統一準備禮物,減少員工負擔。
安排在工作時間:若活動安排在工作時間內,不需額外支付工資,並能避免爭議。
避免壓力或歧視:對於不參與者,應提供尊重和包容的選項。
這樣的安排既能增進團隊的凝聚力,也能避免觸及法律爭議,達到雙贏效果。

以上為CHATGPT回覆
作者: 超級銀光人    時間: 2024-12-10 10:15 PM

理論上你有拒絕的權利,不過這個聽聽就好
想繼續幹下去就得接受,要麼換一個職場
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一種服從性測試
作者: diyaisho2    時間: 2024-12-11 07:10 AM

強制的話,有違法的問題吧?

一個活動要得人心,真要還是放在"自主參加"吧?
每樣菜不一定每個人都喜歡。

真要是強制,還具名。我想就包個500元鈔票,當做無聲的抗議吧...
作者: spedia02    時間: 2024-12-11 11:05 AM

sbaby00 發表於 2024-12-10 08:18 PM
根據您描述的情境,這樣的活動可能涉及以下幾點與《勞動基準法》相關的問題:

1. 是否強制性參加

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這一條跟GPT說的完全不一樣, 這一條是正面表列, 「變相扣薪」或「強制消費」完全不在規範裡面
作者: kds0117    時間: 2024-12-11 07:32 PM

趕快把家裡全新但是用不上的東西包一包送去抽~
作者: Cool克    時間: 2024-12-12 11:15 PM

如果公司制度好的話參加也無訪,
環境好的話我倒覺得會比較像是"勉勵"員工參加活動,
不然氣份會死氣沉沉的。
如果公司制度爛那就是強迫!
作者: 善存~    時間: 2024-12-13 03:01 AM

耶誕節本來就是把家裡用不著的東西拿去交換啊!換來的如果用不到明年再把他交換出去,總有一天換到你用的到的。

啊像我都是非常有誠意的包超實用的衛生紙一串,便宜、實用,包起來又大包又重,實用又有面子,不論誰抽到也不會討厭的選項
作者: 無方    時間: 2024-12-13 03:19 PM

交換禮物雖然是公司的好意不過還是不喜歡

作者: foodball00    時間: 2024-12-13 09:57 PM

其實,這只是公司內的小小聯誼活動,好玩就好
但是由主管下令,就破壞了美意,就無趣了
作者: winderlife    時間: 2024-12-16 12:40 AM

這應該屬於社交性質活動,基本上就是離職跟不離職的選擇...(勞基法無助於樓主)
介意金錢的就最低金額就好,介意社交就是出席避免成為不合群名單...

作者: spedia02    時間: 2024-12-16 09:47 AM

winderlife 發表於 2024-12-16 12:40 AM
這應該屬於社交性質活動,基本上就是離職跟不離職的選擇...(勞基法無助於樓主)
介意金錢的就最低金額就好, ...

這跟社交哪有三毛錢的關係呢??
這跟金額更哪來一毛錢的關係??

照這邏輯,會爽就不是強姦?
作者: davis5211    時間: 7 天前

參加公司活動算自強活動吧!
強化公司員工凝聚力
覺得可以盡量參加,如果不想參加可能要檢討一下是不是討厭社交或討厭某些人不想參加了
作者: liaocarl    時間: 7 天前

可能老闆受西方文化影響較深
我們公司有老外的部門
把聖誕節看得比新年還重要
以前教會學校也這樣
親戚留學國外回來的
也都會舉辦交換禮物的活動

如果這間公司你很喜歡
同事間相處也不錯
一年一次,500元
我覺得可以接受
當然"強制"可能不太好

比如我遇到的有的是賑災
會強烈希望員工捐一日所得
或是員工旅遊、聚餐希望大家都參加之類的
透過給公假的方式來補償
當然這也是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偶一為之不妨嘗試看看
也許可以和同事間相處更融洽
太頻繁的強制可能就會造成困擾

作者: spedia02    時間: 7 天前

liaocarl 發表於 2024-12-27 07:59 AM
可能老闆受西方文化影響較深
我們公司有老外的部門
把聖誕節看得比新年還重要

同意你的看法,如果這活動是持之以恆,公平公正,那500怎是問題,帶RD去吃一餐3.4萬都在花了,不會介意這500
但是,當你看清的時候,你就會討厭這些人的嘴臉
來這裡7年多,每年都沒辦,今年"強制"所有人參加??
設立幾個大獎,不是抽籤是投票? 誰敢不投老闆? 結論就是跟聖誕老公公一樣,乖寶寶名單都得獎,老闆自己最大獎,你有何感想??

同事相處...只能說,如果是我出來Leading案子,大家搶著加入,跟我做案子,基本上免加班
不知道有誰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同事相處更融洽

賑災,基本上也都是會投入,也是會鼓勵大家一同參與
但是這就是量力而為,如果強制扣薪賑災,又不給捐款收據,這時候你在電視上看到某某老闆捐款幾千萬
你出錢,面子是他的,他更可以省一大堆的稅,你心裡的想法是啥

這都是一堆感慨, 那個勞動部想不開的, 如果他上來訴苦,  應該也是一堆人要他檢討自己
最後走上絕路,  才能真正的點出問題, 換句話說, 雖然已經21世紀,  群眾還是跟義和團沒兩樣
那個麥當勞的, 那個內湖被詐騙的母女....都是死人才能被看到嗎?
你再對比那台達電的,就是因為沒死,所以就不了了之??!!

唉........台灣人......是被欺壓? 還是自願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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